东莞职工社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按一档缴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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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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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按58%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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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按45%支付。
- 按二档缴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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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按8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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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按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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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按60%支付。
- 未成年居民和特殊群体 :
- 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 住院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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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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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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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 恶性肿瘤患者 :
-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这些规定旨在帮助参保职工更好地理解和利用社保报销政策,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职工根据自身缴费档次和就诊医院等级,合理选择医疗机构,确保能够享受到最大程度的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