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脱贫户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在百色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
-
一级(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 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 :
-
一级(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 大病保险 :
-
脱贫、监测人口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5000元(普通人群为10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按费用分段报销。具体报销比例(百色市内医院)如下:
-
0-5万元(含2万元):报销比例为65%。
-
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为75%。
-
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5%。
- 其他优惠政策 :
-
脱贫户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
门诊特殊慢性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
综上所述,广西脱贫户在百色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较高,且大病保险也提供了额外的报销优惠。建议脱贫户在就医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