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2024年云南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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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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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30元降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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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60元降为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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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90元降为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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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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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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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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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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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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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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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10个百分点,即最高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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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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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统一为6000元,超过6000元的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 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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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每月按每人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的2%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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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每月划入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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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 :每月划入142元。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并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