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保统筹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
-
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
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
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 统筹层次 :
-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标准、分县运行、风险调剂。
-
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探索建立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模式。
- 覆盖范围 :
- 统一覆盖范围,包括各类参保人员。
- 基金管理 :
-
市、县、乡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负责享受参保补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优抚对象身份认定。
- 个人账户使用和管理 :
-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
- 药品目录支付管理 :
-
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2024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
对本次目录调整中续约失败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
- 门诊统筹 :
- 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
- 缴费标准 :
- 18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00元,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120元,新出生婴儿每人每年120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60元。
- 异地就医 :
- 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及有关规定。
- 医保待遇 :
- 调整住院起付标准,鼓励和引导参保居民利用中医药服务,规范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政策。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公平性和效率性,同时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