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药店统筹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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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统筹起付线为40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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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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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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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按照门诊处方购药的费用,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院按不低于50%的比例支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按不低于55%的比例支付,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在办理家庭医生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要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 最高支付限额 :
-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800元和2300元。
综上所述,河南省的药店统筹报销政策涵盖了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药品费用,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妥善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费用支付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