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表明, 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 。
尽管有观点认为空置房可以减免物业费,但实际上,空置房并不能完全免除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即使业主未实际入住,物业公司在公共区域的安防、保洁等服务仍然在进行。
然而,业主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减少物业费。一些城市如兰州已经实施了相关政策,允许空置房业主按一定比例(如70%)支付物业费。因此,新疆可能会参考类似的做法,允许空置房业主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物业费减免。
综上所述, 新疆的房屋即使不住人,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但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部分费用 。具体的减免比例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物业公司的实际执行情况有所不同。建议业主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先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减免政策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