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
夜间噪音扰民的时间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 夜间噪音扰民从晚上10点开始,至次日早晨6点结束 。在此期间,如果噪音超过法定的分贝标准,即一类生活区夜间噪声不能超过50分贝,二类生活区夜间噪声不能超过65分贝,则会被认定为噪音扰民。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地区的夜间噪音扰民时间是从晚上10点开始,但也有部分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地区可能从晚上9点或11点开始,至次日早晨6点或7点结束。此外,对于建筑施工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有特定的规定和例外,例如紧急抢修等情况。
因此,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夜间噪音扰民的具体时间和标准。如果遇到噪音扰民问题,建议及时联系当地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