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定》由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和教育厅联合发布,旨在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提升健康水平,保障学生膳食均衡。
核心内容:
食品安全
- 供餐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材新鲜,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含铝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物质。
-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餐具严格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卫生。
合理配餐
- 学生餐应包含谷薯类、新鲜蔬菜水果类、鱼禽肉蛋类、奶及大豆类中的三类及以上,早餐种类需多样化。
- 每天推荐摄入12种以上食物,每周不少于25种,强调食物多样性。
营养均衡
- 每日三餐需清淡少油,每人每天烹调油用量不超过30克,避免高热量、高脂肪、高糖食品。
监督管理
-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营养指南的解读和培训,教育部门负责监督学校实施,确保供餐单位按标准执行。
实施意义:
- 改善学生营养状况,预防钙、铁、维生素A等营养素缺乏。
- 提升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智力和体格发育。
- 推动学校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打造“营养健康学校”和“健康食堂”。
《河北省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定》通过食品安全、合理配餐和营养均衡等多方面措施,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重要保障。这不仅是对学生个体的关怀,也是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