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最新政策,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河北省17个省级贫困县农村小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已提高至 每生每天4元 ,并将农村初中生纳入该标准范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补助对象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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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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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17个省级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但不包括县政府驻地学校就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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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时间按学生在校时间计算(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全年约2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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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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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每生每天4元,按200天计算,全年补助约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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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统一执行4元/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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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管理与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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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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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县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试点地区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按基础标准后给予定额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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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试点阶段曾执行每生每年800元标准(含4元基础补助+4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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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原则
- 需遵循“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年度平衡”原则,确保生均支出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
三、历史调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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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试点阶段 :24个贫困县农村学生每生每年补助800元(含4元基础+4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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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标后 :17个贫困县统一提高至4元/天,非贫困县86个县也纳入试点,但未明确提及奖补标准调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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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持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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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具体操作细则或补助发放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教育厅发布的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