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福建省(含福州、厦门等地)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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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长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可享受 10天育儿假 (含婚假、产假、护理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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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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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使用 :育儿假不按天数叠加,夫妻双方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次使用,但需在当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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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性 :用人单位应尊重员工选择,支持灵活安排假期以平衡工作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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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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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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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评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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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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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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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等地鼓励企业设立家庭育儿支持中心,提供免费托育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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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还通过延长产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措施支持生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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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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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提交《育儿假申请表》及生育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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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批 :经领导批准后开始休假。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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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全省统一执行上述政策,但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城市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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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的 :通过延长假期和提供支持,缓解家庭育儿压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官网及权威平台,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