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广西将“壮族三月三”设为全体公民法定假日是从 2014年 开始的。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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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确立时间
2014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政府令第98号),将“壮族三月三”正式定为全体公民的法定假日,每年放假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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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放假安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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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22年 :通常放假2天,例如2022年4月2日(星期六)和4月6日(星期三)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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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因农历三月初三(4月22日,星期六)为法定假日,与4月23日(星期日)调休,共放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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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根据最新官方通知,2025年3月31日至4月1日放假,与3月29-30日周末连休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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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意义
该节日已从传统民族节日升级为兼具民族文化、旅游、体育等多功能的文化旅游品牌,如“八桂嘉年华”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节日的社会影响力。
广西“壮族三月三”法定假日的设立始于2014年,后续通过调休等方式灵活安排放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