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结合2024年最新调整信息,公积金缴存基数与金额计算如下:
一、2024年晋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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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2024年缴存基数为职工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月平均工资总额。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23142元)的3倍(即7714×3=23142元),则按上限执行;若低于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城区/泽州等7县为1980元,陵川为1780元),则按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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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范围
根据2023年数据,晋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00元(陵川县),上限为23142元。若职工月均工资在此范围内,则直接采用实际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二、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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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月缴存额 = 职工月平均工资 × 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额 = 职工月平均工资 × 单位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超过12%,单位可在5%-12%区间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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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2024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5554元(单位+个人合计)。
三、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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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选择10%比例 :
职工月缴存额 = 20000 × 10% = 2000元
单位月缴存额 = 20000 × 10% = 2000元
合计月缴存额 = 4000元(未超过5554元上限)。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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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时间
2024年7月1日起,缴存基数调整为2023年全年的月均工资,但不得超过23142元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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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存额下限为198元,上限为5554元,比例同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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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参考
以上计算基于2023-2024年政策,具体以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