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2024-2025年社保公积金政策,结合搜索结果分析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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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月平均工资总额,新入职或调岗职工以入职/调岗当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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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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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1980元(2023年度晋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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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3142元(2023年度晋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倍,即7714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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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实际范围 :2024年缴存基数下限为1980元,上限为23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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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23142元,以实际月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若超过则按上限执行。
二、公积金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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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 = 职工月平均工资 × 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超过12%,单位可在5%-12%区间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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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与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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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额 :198元(下限基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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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 :5554元(2024年度上限,单位和个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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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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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存额下限为198元,上限为5554元,比例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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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时间 :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新基数,2025年1月1日前入职职工仍按2023年数据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