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通常需要本人办理,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本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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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居住地医保部门或指定医院提交申请表格(需一级/二级医院及居住地社保局盖章)、居委会证明现居住地址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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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完成备案后,持相关材料返回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资格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使用异地医保报销。
二、委托他人代办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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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由本人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并获取居住地医院及社保局盖章,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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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代办人需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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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标注医保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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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办人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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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同意接收异就医的医院盖章申请表、居委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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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医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居住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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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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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限制
异地备案后,需在备案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使用医保报销,若在非备案地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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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备案限制
若需在参保地就医报销,需先解除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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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如申请表、证明)需在有效期内,过期可能影响报销。
建议办理前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官网或电话确认最新政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