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生育津贴的申领材料中 需要产检发票 ,具体要求如下:
一、常规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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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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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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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流产需提供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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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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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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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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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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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有就诊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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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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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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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提供生育津贴审批表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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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发票(部分城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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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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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报销时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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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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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埠户籍需补充生育证明(2023年后部分城市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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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等统筹地区需提供出院记录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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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通常需在产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如6个月内)提交申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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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由单位集中领取,需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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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生育(如引产/流产)需提供诊断证明而非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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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材料清单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