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后可享受一次性生育津贴,标准为自然分娩1200元、难产或多胎2000元,需在配偶生育后通过单位申报,次月末发放至用人单位转发。这一政策旨在鼓励男性参与育儿分担家庭责任,同时为未就业配偶提供基本医疗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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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且配偶未就业或未参保。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婴儿出生证明及配偶未就业证明等材料,由单位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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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 自然分娩:一次性发放1200元;
- 难产/多胎:提高至2000元;
- 流产:根据孕周可申领200元(4个月内)至1500元(7个月以上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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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单位在生育后4个月内向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材料;
- 审核通过后,津贴次月末拨付至单位账户,由单位转发给职工;
- 异地生育需先行垫付费用,再凭医疗票据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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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福利:若配偶为农村户籍且未参保,男职工还可申请10天护理假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10计算,例如月均工资6500元可获约2167元。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合肥医保”公众号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最新细则,确保材料完整以避免延误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