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慢病患者可在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开药,同时通过医保报销享受慢病待遇。但需注意,药店无法提供慢病报销服务。
具体说明:
- 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长春市已取消慢病患者选择“一家医院”的限制,审批通过后,可在三级(市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享受慢病报销待遇。
- 药店限制:慢病患者无法在药店开药并享受医保报销,仅限在定点医疗机构获取相关服务。
- 便捷查询方式:可通过“长春医保便民服务小程序”查询慢病相关药品的库存、价格及定点机构信息,确保及时获取所需药品。
温馨提示:
为确保享受慢病待遇,请提前确认所选医疗机构的定点资质,并携带医保卡和相关证件前往就诊。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可拨打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431-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