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生育津贴申请需满足参保缴费要求(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通过线上(江苏政务服务网宿迁分厅或“宿迁医保”APP)或线下(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15-2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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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灵活就业人员需满10个月),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宿迁市计划生育政策。例如,顺产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98天计算,难产或多胞胎可增加产假天数。 -
材料准备
需身份证、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结婚证、社保卡及《宿迁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医院等级证明及费用清单,流(引)产需医学诊断证明。 -
申请流程
- 线上: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宿迁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扫描件,实时跟踪进度。
- 线下: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至参保地社保窗口,现场审核并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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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社保机构初审(10个工作日)加复审(5个工作日),核算后15个工作日内打款至指定银行账户。若更换单位或异地生育,需提供转移证明或异地生育材料。
提示:确保材料真实、信息准确,定期关注政策调整。若审核未通过,按反馈补充材料或修正信息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