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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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年缴费标准为人均180元,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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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含)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可领取补贴。
二、报销待遇
1. 门诊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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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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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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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每年累计报销金额约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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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和限额管理。
2. 住院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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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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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疗机构: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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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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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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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疗机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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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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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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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开始报销,分段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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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5万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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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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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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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最高报销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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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待遇
- 中医药服务 :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时,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5%。
三、异地就医政策
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及支付标准,按病种、床日等定额标准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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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有年度累计限额,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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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需按顺序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再纳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