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保制度始于1951年,以《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为标志,首次建立了覆盖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体系。 这一制度历经多次改革,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形成了现今多层次、广覆盖的医保网络,核心发展节点包括公费医疗向社保转型、新农合试点及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等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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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奠基阶段:政务院发布《劳动保险条例》,明确国营企业职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这是中国首个法定医保制度,覆盖约300万城镇劳动者,资金由企业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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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改革探索:计划经济时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暴露出资金压力大、效率低等问题,1988年国务院启动医疗改革试点,引入个人缴费机制,为后续社保体系转型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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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城镇职工医保确立: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国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模式,覆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志着现代医保框架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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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农村突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试点启动,2008年实现全国覆盖,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结合,首次将8亿农民纳入医保范围,报销比例逐步提升至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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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乡并轨:国务院整合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消除城乡差异,覆盖学生、儿童、无业居民等群体,参保人数超13亿。
中国医保70余年发展始终围绕“广覆盖、保基本”原则,从局部保障走向全民医保,未来将继续优化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等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