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可以在南京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仅限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普通门诊需自行垫付后回沪报销。 关键亮点包括:备案后可在南京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急诊无需备案但需留存材料、报销比例参照上海标准。
上海参保人员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提交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江苏省-南京市”作为就医地,审核通过后可在南京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目前南京市有包括鼓楼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在内的5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未提前备案的急诊患者,需在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到上海医保中心申请手工报销,审核通过后按上海医保政策核算金额。
报销比例根据上海医保目录及南京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三级医院住院费用中,在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支付92%;门诊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报销比例与上海本地一致。非急诊且未备案的情况下,手工报销比例可能下调10%-20%。南京部分药店支持异地医保购药,需确认门店是否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
建议长期在南京居住的上海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有效期至个人主动变更或取消,期间回上海就医需先撤销备案。短期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6个月,可多次使用。使用医保卡时若遇系统故障,可先垫付费用再凭材料申请报销。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南京实时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名单,提前确认就诊机构是否在列,避免因系统未联网导致无法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