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在河南能否直接使用? 目前仅限河南省的郑州市、信阳市、洛阳市三地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其他地区需先垫付费用再回上海报销,或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转账给近亲属使用。
- 直接结算条件:参保人需在河南上述三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时医保基金按上海政策比例支付,个人仅承担自付部分。
- 非直接结算处理:未备案或在不支持城市就医需自行垫付,保留票据后向上海医保部门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比例和范围按上海标准执行。
- 医保账户跨省共济:若亲属在河南参加基本医保,可通过“医保钱包”将上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账至亲属账户,用于支付其就医购药或居民医保缴费。
- 转移接续流程:长期定居河南可申请医保关系转移,需在河南参保后提交《转移接续申请表》,上海医保部门清算个人账户余额并转移至河南。
提示:政策动态调整,建议使用前通过“随申办”APP或拨打12393确认最新开通城市及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