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政策,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已正式实施,覆盖范围及报销规则如下:
一、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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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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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通过政府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401家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报销待遇,需在每年10月由街道或社区统一办理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手续。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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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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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普通门(急)诊每月20元(在校大学生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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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5%比例报销,月最高支付限额为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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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支付上限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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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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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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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认定自2024年起不再单独开展,门诊医疗费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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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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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流程 :通过刷卡消费时自动触发报销,年度结算时统一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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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如遇政策调整,以医保中心最新通知为准。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沈阳市医保中心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