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已扩大至本人近亲属,具体规定如下:
一、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近亲属的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近亲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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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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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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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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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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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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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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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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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子女
二、医疗费用报销的共济使用
若近亲属已参加职工医保,在其医疗费用报销时,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进行结算,具体操作流程和比例需参照当地医保政策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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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政策适用于2025年2月12日之后参保的职工及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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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细节(如额度限制、报销比例等)需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功能,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