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基数的6%-12%,个人缴纳比例为2%+3元(大病保险),具体比例因地区和政策调整略有差异。以下是详细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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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以职工月工资为基数,企业需缴纳6%-12%(如北京单位缴9%),用于统筹账户,支付住院、门诊大病等费用。机关事业单位通常按12%缴纳,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比例更高。 -
个人缴费部分
个人承担工资基数的2%(如月薪5000元则缴100元),全额进入个人账户用于日常买药、门诊。另需固定缴纳3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如上海调整为5元。 -
基数上下限规则
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如某地平均工资7000元,最低按42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全额自付。 -
特殊情形处理
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人员按实际工资缴纳;退休人员满缴费年限(通常男25年/女20年)可免缴,不足年限需一次性补足或继续缴纳。
提示:每年7月各地会公布最新社保基数,可通过"地区+医保局"官网查询实时比例,企业未足额缴纳可向12333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