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药店定点流程需满足资质条件、提交完整材料并通过审核公示,关键步骤包括:每月首5个工作日申请、20个工作日内材料核对、7天公示期及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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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药店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且一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必须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网络带宽不低于2M并通过数据专线接入。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取消定点或未报告停业等情形的药店,3年内不得申请。 -
材料准备
需提交《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以及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证明。若材料不全,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
审核流程
经办机构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对和现场核查,核对通过名单将在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药店需在半年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范围、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条款。 -
后续管理
定点药店需悬挂证书、保存销售数据及处方至少2年,并定期接受医保政策培训。违反协议可能被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提示:药店应确保系统与医保政策同步更新,并关注季度新增批次申请时间,避免错过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