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其中,顺产基础产假为178天(含广东省80天奖励假),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津贴由单位先行垫付,最终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且高于原工资标准的部分需补发给职工。
- 计算基数:以职工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若单位为新参保,则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单位月均工资6000元,顺产生育津贴为6000÷30×178=35600元。
- 产假天数:
- 顺产:178天(含法定98天+省奖励80天)
- 难产(如剖宫产):208天
- 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如双胞胎为193天)。
- 发放规则:
- 津贴由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垫付,医保经办机构后续拨付至单位账户。
- 若津贴高于原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低于则单位补差。
- 申领流程:
- 线上通过“粤省事”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身份证、生育证明等),系统自动计算金额。
- 单位需在职工生育后3年内申请,个人可在单位未垫付时直接申领。
提示:奖励假80天不纳入津贴计算,但单位需正常发放工资。建议提前确认单位月均工资基数,并通过线上渠道高效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