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条件,本地生育可自动结算,异地生育需提交材料审核,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按月发放至社保卡或指定账户。关键亮点包括:市域内生育免申办、异地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难产/多胞胎可增加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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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女职工需在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不满12个月可补缴满后补发),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仅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包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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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本地生育:无需主动申请,系统自动结算医疗费后,津贴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 异地生育:需通过“烟台医保”小程序、山东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如出生证明、病历、收费票据等),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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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与天数:
- 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再加15天。
- 计算公式: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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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社保卡需提前开通金融功能,否则需绑定其他银行卡。
- 断缴期间停发津贴,续缴后恢复。
-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可报销医疗费,但不享受津贴。
建议提前确认缴费记录和材料完整性,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或线下服务大厅查询进度,确保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