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方式分为单位申报和个人申领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单位申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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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12个月内,单位需在每月1日至15号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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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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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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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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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证明(非本地部门出具的需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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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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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生育假期工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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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分娩/流产/手术名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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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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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销或欠费:需提供单位注销证明或欠费补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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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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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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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用人单位停止经营且未领取生育津贴且无承继单位时,职工本人可在3年内向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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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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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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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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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注销证明(无承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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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学证明材料(分娩/流产/手术名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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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如单位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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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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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津城区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计算,产假标准为98天,难产、多胞胎等可增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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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2025年起,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减少中间环节,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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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领失败或追责,建议提前确认材料真实性。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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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登录禅城区社保局官网下载《申报表》,或通过当地政务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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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参保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禅城区社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