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已参保男性的生育保险可以用于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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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男性需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年,女性配偶(未就业或参保)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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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报销需在女性配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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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但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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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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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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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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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收费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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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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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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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渠道
通过深圳市医保经办部门官网或线下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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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待遇
男性无法直接领取生育津贴,仅能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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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非参保女性无法享受男方生育保险待遇。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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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职工 :非深户参保男性与深户职工享有同等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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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充 :若女性配偶非深户,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相关证件。
深圳生育保险的男性参保资格可延伸至未就业配偶,但需满足参保、时间、费用等条件,且男性无法领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