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目前是合并缴纳的,在职职工参保时两者自动同步登记,缴费统一按合并后的费率计算,个人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这一政策自2019年全国推行后,简化了参保流程,强化了基金共济能力,同时确保生育待遇不变。
- 同步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系统自动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额外办理手续。灵活就业人员仅参加医保,不享受生育津贴。
- 统一缴费标准: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医保基数,费率为原医保和生育保险费率之和(如医保7%+生育险0.6%合并为7.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 待遇保障不变:合并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等权益仍按原标准执行,资金从医保基金支出,但支出项单独列支。
- 简化管理流程: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两项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涵盖生育内容,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减少报销繁琐环节。
合并政策既减轻企业参保负担,又确保职工权益,参保时只需关注医保缴费状态即可。若单位未足额缴费,需及时补缴以享受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