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基数
以职工本人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若职工月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二、津贴天数
根据妊娠月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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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 :享受5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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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足3个月流产 :享受15天生育津贴。
三、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产假天数×(上年度月均工资÷30)
(例如:某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12000元,顺产产假128天,则津贴为12000÷30×128=4352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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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部分地区(如天津)对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的津贴为50天天津贴,不足3个月的为30天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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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通常由单位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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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产后或计生手术后3个月内申请,提供身份证、生育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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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处理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需自行支付津贴,比例可能低于生育保险标准。
建议结合当地政策与单位规定,确认具体计算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