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医保在外地可以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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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青海省参保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药店购药费用(个别省份有特殊限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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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标准
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和青海省医保政策,跨省转诊就医住院费用不再下浮报销比例。
二、备案要求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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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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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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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在参保地或就医地医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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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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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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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需提供转诊单(如跨省转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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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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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备案的参保群众可在出院结算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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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的,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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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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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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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非急诊且未转诊)费用,青海省医保支付比例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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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执行参保地政策,不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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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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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到备案地医保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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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后,个人自付部分从医保账户直接划转,不足部分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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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化
- 目前实现全省所有“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全覆盖,取消了省内异地就医限制。
四、咨询渠道
若需办理备案或查询结算状态,可通过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官方APP或线下经办机构联系。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年以来的多次改革调整,确保参保群众在异地就医时减少垫付和奔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