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医保交满20年但未退休时,需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或补足规定年限,否则可能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 关键点包括:2009年后参保需累计20年或连续15年、可选择一次性趸缴或按月继续缴费、灵活就业者与职工医保待遇无差异。
-
缴费年限规定:成都市2009年1月后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满20年或连续15年,退休后方可停缴。若已满20年但未退休,仍需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否则需在退休时补足差额年限。
-
补缴方式:
- 一次性趸缴:按退休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6%计算,补足剩余年限费用。
- 按月继续缴费: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按月缴纳至规定年限,待遇与职工医保一致。
-
跨地区缴费处理:若存在多地参保记录,成都实际缴费需满10年,外地年限可合并计算(最高认10年),不足部分需在成都补缴。
-
注意事项:
- 补缴需在退休当月完成,逾期可能导致医保中断。
- 军龄可视为缴费年限,需由医保经办机构认定。
建议提前规划缴费,避免退休时集中补缴压力。如有疑问,可拨打成都医保服务热线028-6306700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