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钱是可以使用的,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医保账户构成与用途
职工医保由 统筹基金 和 个人账户 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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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如住院、门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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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
二、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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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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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自付段标准为500元,超过部分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一级80%、二级75%、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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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门诊自付段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9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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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定点药店刷卡购药可报销60%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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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 个人账户余额可授权给已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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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额度与起付线
- 门诊年度额度为在职3500元、退休4500元,起付线为0元。
三、账户余额用完后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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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 :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仍可按上述比例享受门诊急诊报销,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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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自付段、药店购药等费用,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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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额度用完,次年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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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起付线,次年起按比例报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医保报销待遇仍可正常享受,两者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