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标准明确:在职职工市内住院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和三级医院均为85%,退休人员相应提高5%;门诊统筹在职报销60%-80%、退休65%-85%,年度限额最高5500元;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最高达9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可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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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500元、三级6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减半,第三次取消。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降低100元且报销比例提高5%。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一级医院90%、二三级85%;退休人员一级95%、二三级90%。异地备案就医按参保地比例报销,未备案的省外就医报销55%-60%。
- 年度限额:基本医疗封顶20万元,超出的合规费用由大额补助按90%报销,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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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起付线100-300元(按医院等级累计),在职报销60%-80%、退休65%-85%,年度限额在职3500元、退休4500元,超限额部分可再报销1000元。
- 门诊慢特病:甲类病种报销85%、乙类75%,无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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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
- 基本医疗限额以上费用,市级大病保险报销90%;个人负担超2万元部分,省级大病保险再报80%,罕见病特药年度最高支付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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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倾斜
- 恶性肿瘤患者年度仅付一次起付线,精神疾病住院免起付线;纯中医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
提示:实际报销需结合医保目录范围,建议通过“济宁医保”公众号或服务窗口查询明细。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就医前请确认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