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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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设两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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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统筹大病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含10万元基本医保支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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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大病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含2万元特殊疗效药品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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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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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统筹大病保险:超过10万元部分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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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大病保险:个人负担超过2万元部分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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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疗效药品:起付2万元,2-40万元按80%报销,40万元以上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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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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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种门诊慢性病(如肝硬化):每年5月、11月申报,次年7月-1月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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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重大疾病(如白血病):每季度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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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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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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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持身份证、医保卡、诊疗手册等材料在定点医院办理医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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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在收费处完成一站式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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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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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时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需符合门诊慢性病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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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需定期申请并领取《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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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清单、诊断书、诊疗手册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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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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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首次住院1300元,后续住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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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基本医保支付后的剩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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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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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需在每年5月、11月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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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出院后及时提交材料,避免影响下一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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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基础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
以上信息综合了济宁市2022-2024年医保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