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5年低保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城乡低保标准提升
-
月人均标准提高至上年度的1.3倍
2025年1月起,吉林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643元(城市)和483元(农村),较上年度分别提高27.8%和16.3%。
-
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提高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升至月人均846元(城市)和616元(农村),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别达到最低工资的10%-30%。
二、高龄津贴调整
-
基础标准翻倍
80-89周岁老年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元(低保对象100元);90-99周岁200元;100周岁及以上600元。
-
动态管理机制
高龄津贴按月发放,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渠道申领,发放对象去世后次月停止。
三、其他相关调整
-
农村低保标准提升
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每月517元提高至585元,城市居民从710元增至780元,涨幅分别为16.3%和16%。
-
低保审核趋严
审核范围扩大至存款、房产等,确保精准识别困难群体,防止“关系户”滥用。
总结
吉林省2025年低保政策通过提高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和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特别是对特困人员和高龄老人的专项补贴增加,体现了政策对弱势群体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