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2024年湖南省生育假政策综合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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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享受 158天产假 ,其中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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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休假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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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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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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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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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2个月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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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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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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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 :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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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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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工资调整为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包含生育津贴和单位应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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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处理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产假,但用人单位可协商安排补休或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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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男方享受 20天护理假 ,视为出勤
三、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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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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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子女14周岁前每月发放5-20元保健费,费用由单位或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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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收益、宅基地、就业等方面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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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 子女3周岁内,夫妻每年可享受 10天育儿假 ,同样视为出勤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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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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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生育津贴计算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的按300%、低于60%的按60%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地方性规定,确保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