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并索赔
单位少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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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等,核对社保扣费明细与实际应缴金额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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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证据 :同事证言、与人事部门沟通记录、邮件或短信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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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沟通 :向单位发送正式邮件,明确指出少缴社保的具体情况,并附上证据材料,要求补缴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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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记录 :确保沟通有书面记录,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
三、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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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投诉 :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证据,申请强制补缴。社保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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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举报 :通过12333、人社局官网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介入调查。
四、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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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若协商或投诉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养老金待遇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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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 :仲裁结束后,若单位仍不履行,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追讨赔偿。
五、其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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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属于重大过错,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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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强制措施 :社保部门可查询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划拨欠缴费用,或查封、拍卖财产抵缴。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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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需赔偿损失;第八十二条赋予劳动者举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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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未缴可视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社保部门投诉解决,若涉及大额赔偿或长期欠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