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实施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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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该法最初于 1991年6月29日 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自1991年6月29日起正式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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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与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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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修订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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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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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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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被定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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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共经历3次修订,反映了国家对水土资源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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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的实施起点为1991年6月29日,后续修订均以“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