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配偶死亡后社保的继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处理,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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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承范围
参保人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依法继承,无论参保人是否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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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顺序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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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份额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按均等比例(通常为三分之一)分配遗产。
二、社保其他待遇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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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丧葬费及生活补助
受遗赠人(如配偶)可一次性领取10个月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可领取定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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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
若参保人已退休,其养老保险待遇(如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若未退休,个人账户储存额可按上述继承规则处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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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优先原则 :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需先按照遗嘱执行,遗嘱中可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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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配偶生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如住房公积金),需先分割出配偶应得份额,剩余部分再按继承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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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继承人之间若对继承份额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以上内容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社保政策,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