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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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且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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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标准
以2025年政策为例,起付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暂定1.5万元),超过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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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3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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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6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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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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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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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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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对贫困患者、精准扶贫对象等困难群体,可能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
二、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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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同样不低于50%,且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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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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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6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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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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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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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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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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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全省统一暂定为1.5万元,具体由各地根据经济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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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均不设最高限额,但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的年累计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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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各地可根据大病保险筹资能力,逐步提高支付比例,例如2025年提出将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江苏省的医疗保障体系,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