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合的管理部门,需根据具体政策执行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未实现“二保合一”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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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农合管理部门
由县级卫生局下属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或称合管局)负责管理,属于卫生系统的二级机构。
二、已实现“二保合一”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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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管理
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的推广,部分地区将新农合纳入社保体系,此时由 县级社保局 统一管理。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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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的主管部门调整反映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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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建议办理相关手续前,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咨询机构确认具体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