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合办的管理部门归属,需根据当地政策和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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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管理
在未实行“二保或三保合一”改革之前,农合办通常由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原卫生局) 管理,属于其下属的二级机构,部分地区可能称为“合管局”。其职责包括组织农民筹资、监督、审核及住院补偿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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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管理
随着医疗保障体制的整合,部分地区已实行“二保或三保合一”改革,将新农合纳入 社会保险体系 ,此时由 县级社保局 统一管理。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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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管理单位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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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地已实现医保与养老保险合并,可向社保局咨询最新政策。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