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及标准如下:
一、普通人群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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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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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1.5万元(不同地区略有差异,如重庆2022年为15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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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起付线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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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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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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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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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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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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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遂宁)将20万元封顶线调整为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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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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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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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重庆):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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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人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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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
- 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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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患者
- 国家罕见病目录收录的罕见病患者,门诊或住院合规药品费用实行单行支付,统一起付线2万元,后续按比例报销。
三、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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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在备案地就医按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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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人员 :异地转诊、急诊抢救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临时外出就医下降20个百分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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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实行“一站式结算”,无需二次申请,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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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清算
- 报销额度年度累计计算,未达标准的不结转下一年度。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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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 :部分地区(如重庆)2024年筹资标准为115元/人,较上年提高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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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参数可能根据经济状况调整,例如重庆2025年对连续参保人员实行激励政策。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以参保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