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二次报销比例为:第一次报销80%,第二次报销70%。
1. 保障计划概述
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全称为“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是广东省总工会为缓解职工因病住院导致的经济压力而推出的互助互济保障项目。
2. 报销比例详解
- 第一次报销:参加该计划的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外,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还可以再报销一次,报销比例为80%。
- 第二次报销:如果职工在第一次报销后仍有个人自付部分,可以进行第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70%。
3. 保障范围
该计划不仅涵盖了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还包括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的身故、残疾等情况,职工可根据相关规定领取互助金。
4. 参保条件
凡属于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公费医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均可以参加该计划。
5. 保费与补贴
该计划的保费为每份95元,其中省总工会出资补贴75元,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只需承担20元。
6. 报销流程
职工在患病住院后,需按照相关流程办理报销手续,包括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等。
7. 其他信息
该计划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特别的保障,例如全额赠送等。
通过参加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可以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