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女职工50岁退休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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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的女职工
延迟退休年龄每2个月增加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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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月出生的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为2025年1月,延迟后将在2025年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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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2月出生的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为2025年2月,延迟后将在2025年3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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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类推,1975年3月出生的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为2025年3月,延迟后将在2025年4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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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的女干部/技术职工
延迟退休年龄每4个月增加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二、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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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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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岁或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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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2030年前仍按15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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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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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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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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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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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1个月与单位书面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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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或延迟时间均不得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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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延迟退休后,只能选择一次且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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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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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女性 :若无工作单位但累计缴费满15年,可申请50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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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变动 :若岗位性质发生变化(如从管理岗位转为技术岗位),需重新确认退休年龄。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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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个人参保人员需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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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不同意延迟退休申请,职工无法强制退休。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