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河南省的医保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共享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自2024年9月起,河南省实现了省内跨统筹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授权共享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及近亲属使用。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何进行家庭共济绑定?
- 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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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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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服务目录”,选择“经办服务”->“账户共济成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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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共济家庭建立”填写信息建立家庭,点击“共济成员维护”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共济使用。
- 微信小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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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微信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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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点击“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入新增家庭信息界面,填写信息建立家庭并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共济使用。
- 支付宝小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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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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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点击“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入新增家庭信息界面,填写信息建立家庭并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共济使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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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和家庭成员之间需是正常参保状态才能实现个人账户共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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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参保的,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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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结算的顺序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本人个人账户无余额时使用共济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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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多个账户余额一样多,按姓名排序优先使用排名最靠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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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结算后,解除绑定关系的,此时家庭成员需要退费时,共济费用退还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河南省的医保政策为家庭成员之间提供了便利的医保资金使用方式,使得医保账户的资金可以更加灵活地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和购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