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最新政策规定,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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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自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63周岁 (即203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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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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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女工 :原50周岁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55周岁 (即203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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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原55周岁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即203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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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时间表(渐进式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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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长 :15年,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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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 :每年延迟约4个月,例如2025年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5岁,女工人为50.5岁,以此类推。
三、弹性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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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职工可自愿申请提前退休,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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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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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同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医疗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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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可自愿选择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退休年龄。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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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政策尚未明确地区差异化调整,具体退休年龄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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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延迟退休期间,养老金计发基数和计发系数可能调整,但政策文件未明确说明。
以上信息综合了陕西省官方文件及权威解读,未来若有调整,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